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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裘某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巨款 最终获刑11年还被处罚金

2018-04-20 22:55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604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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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真真假假全靠一张巧嘴,能言善道的裘某用多个假身份骗取他人财物,终因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被责令退款给受害人损失计207万元。 2015年底至2016年初,裘某冒充我市某单位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谎称能为受害者承包建造拆迁项目,以承包工程需要报名费、管理费等为由,先..

       真真假假全靠一张巧嘴,能言善道的裘某用多个假身份骗取他人财物,终因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被责令退款给受害人损失计207万元。

  2015年底至2016年初,裘某冒充我市某单位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谎称能为受害者承包建造拆迁项目,以承包工程需要报名费、管理费等为由,先后骗取34万元。

  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裘某的欲望得到了满足,演技也得到了施展,自然不愿收手,仍旧放开胆子继续干。

  2016年至2017年期间,裘某继续冒充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塑料垃圾桶项目及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等为诱饵,再以报名费、管理费、搞关系活动费等为由,骗取122万元。

  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身份似乎已经没有任何挑战性了,裘某又变身为单位办公室承包太阳能路灯工程的人,以合作为饵,以预交保证金、工程款等为由,又骗取40万元。之后,他又以入股、资金周转等为由,再次骗取受害人14万元。

  2017年10月20日,裘某向鹿山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虑到裘某在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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