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与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记者昨天从柯桥区环保分局获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我区从2001年就开始实施,目前举报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柯桥经济发达,规上企业众多,中小微企业星罗棋布。“企业数量多,业态丰富,环境保护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区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历来重视环保,2001年5月30日就印发了《关于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及实施细则,当年6月1日就开始施行。同时,环保部门开设了有奖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2013年4月2日,环保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细化举报范围,更大幅度提高有奖举报额度。据统计,从2013年截至2017年,已有20余名热心群众领取了举报奖,累计发放举报奖励13万元。“在热心市民的帮助下,非法处置印染污泥、私设暗管、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废水排入外环境、向环境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被我局一一查获。”区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柯桥区环保分局设置的有奖举报电话为:84126287,电话由专人保管、接听,举报人不必担心个人信息泄漏。除此之外,市民还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来访等形式举报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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