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一工程项目经理部建造弃渣场、员工住房、轧石碎厂设备及环保污水处理系统,经公安机关审批,两名工程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前几天,有关部门经摸排发现,一工程项目经理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我市北漳镇翡翠湖村集体土地,用于建造弃渣场、员工住房、轧石碎石设备及环保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基本农田严重毁损面积达5亩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经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调查,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行为已触犯上述法律和解释。8月7日,国土资源局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公安局,8月9-10日,公安局对两名责任人实施刑拘,并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在砂石资源整治亮剑行动中,至8月9日,我市已摸排出77个非法砂石资源堆放点,经过前段时间整治,39个点正在清理,29个点已清理完毕,10个点正在复垦,6个点已完成复垦,2个点正在复绿,1个点已完成复绿,另有43个点被立案查处,查处的比例达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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