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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法院“流动法庭”进乡村

2018-08-15 09:33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137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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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14日上午,新昌县人民法院“流动法庭”在回山镇举行启动仪式,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建焕出席仪式。 孙建焕在仪式上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设立“流动法庭”,是县人民法院党组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创新之举,也..

      8月14日上午,新昌县人民法院“流动法庭”在回山镇举行启动仪式,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建焕出席仪式。

  孙建焕在仪式上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设立“流动法庭”,是县人民法院党组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创新之举,也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担当之举,更是创新和实践“枫桥经验”的有益尝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孙建焕强调,在今后工作中,县人民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大力推进落实“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通过“流动法庭”这一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自觉把“流动法庭”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权益保障、司法效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深化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服务于民,为推进“平安新昌”“法治新昌”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继今年6月县人民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并取得良好成效之后,该院从8月起开始在回山镇、双彩乡推行“流动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司法进村试点工作。今后,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该院将组织人员分别到回山镇政府所在地或双彩乡政府所在地开展集中便民立案及法律下乡服务等活动,并将每月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案件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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