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倪臻上虞讯:10月18日晚上,104国道东关地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行人被撞后死亡,肇事司机逃之夭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全力侦查,不到15小时就侦破案件,抓获肇事驾驶人。
行人被撞,
司机卸下号牌驾车逃逸
10月18日晚上18时50分许,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104国道东关街道马家桥新村村委门口发生一起货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行人已经当场死亡。经现场目击者口述,当时,一辆货车沿1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与行人发生碰撞,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案发地处街道闹市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工作。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展开细致的勘查工作,对车辆制动痕迹和现场遗留物做了详细记录,结合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初步确定肇事车辆车型特征和行驶方向,随后立即赶赴单位开展视频追查。
多措并举,
警方15小时侦破逃逸案
由于事发时间天色较暗,肇事司机具有强烈的反侦查意识,不仅卸下车辆前后号牌、关闭车灯,且驾驶车辆四处绕路躲避侦查,给视频追踪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专案组民警叶舟、陈松灿始终没有轻易放弃,在肇事车辆逃离的路线上的所有卡口及治安监控做了排查,最终追查到嫌疑车辆由人民大道西段驶入绍兴市越城区地界。
越城地界的视频追查暂时无法继续。警方随即调整思路,针对货车的行驶路线进行视频反向追查,从104国道到舜耕大道,再到百丰公路,总计追查了百余个路面卡口和治安监控,成功获取到嫌疑车辆号牌,但是该车辆号牌系外地拖拉机号牌,交管系统内无法查询到该车辆信息。对此,民警没有泄气,从车辆的送货路线着手侦查,终于在丰惠祝家庄村区域内发现该车辆的最后出入踪迹。
次日一早,民警立即出发前往丰惠镇祝家庄进行调查。经过细致的走访工作,终于找到该货车的送货厂家,在厂家负责人提供的线索下,民警初步掌握了该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赶往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在当地一处出租房里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并在出租房内找到了卸下的车辆号牌。
在嫌疑人何某某的指认下,民警驱车十余公里,查获何某某藏匿于孙端镇某砂石场附近树林处的肇事车辆,系一辆广西牌照的拖拉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从案发到肇事驾驶员及车辆被查获,此案侦破前后不到15小时。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拖拉机驾驶员何某某也将因为他的逃逸行为,受到比一般交通事故更为严重的处罚。
“这起交通事故,如果驾驶人何某某没有逃逸,那么在事故责任认定上,他只需负同等责任,在经济赔偿上,自己承担的是18万元,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也只有200元以下的罚款,而当他做出逃逸行为后,他的处罚就严重多了。”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陈立新说,就这起事故,责任上按照新的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何某某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民事赔偿上,除了交强险11万元赔偿外,其他的保险公司都不赔,都要何某某自己承担,大约要承担80万元左右。
陈立新指出,何某某的行为还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需要受到刑事处罚,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像这种逃逸行为,不得判缓刑,要判处实刑。从行政处罚上讲,将对何某某依法实施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近年来,我区致人死亡逃逸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而且在智慧交通的发展和天网行动的实施下,侦破率一直很高,今年以来致人死亡逃逸事故的侦破率达到了100%。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立即停车,设置警示标志、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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