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在微店平台上开网店的池女士从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领取了诸暨市首张电商营业执照。这是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后,首批以网络地址登记为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标志着淘宝、微店、京东、拼多多、58同城等在内的众多电商平台以及微商朋友圈、网络直播、跨境代购等领域的自然人经营者都将被纳入工商监管范围内,将有力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去年《电商法》发布后,面对池女士等众多电商经营者是否需要办理及如何办理营业执照的困惑,市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根据相关政策,编制了《电商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服务操作流程》及其《告知八条》,做好对电商营业执照办理的解释与宣传工作。
在《电商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店口分局窗口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池女士等电商经营者办照所需的材料和登记流程,并开通电商登记的绿色通道服务。下午,窗口受理了池女士提交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电商平台出具的店铺经营证明后,当场向池女士核发“诸暨市池姑娘早不来生活日用品网店”的营业执照,并告知池女士需要在店铺
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方可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据统计,截至1月4日,全市已核发65张电商营业执照,其中,按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4户,实体店登记的6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