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诸暨市建设局保障房管理中心会同诸暨市人民法院,对鸿远小区一处公租房私自出借行为进行了强制执行。
公租房擅自出借!
此前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对部分公租房进行突击检查中发现,鸿远小区一处公租房存在出借行为。被依法取消保障资格且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该户仍不配合且未按时搬离。对此,市保障房管理中心会同市人民法院上门强制执行,并收回公租房。
这是违法行为!
据了解,擅自出租、出借保障房均属违法行为。依据《诸暨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由出租人收回房屋,自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及申请家庭其他成员的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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