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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一届人大第十六次会议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2019-01-24 19:5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757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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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21日下午,上虞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上虞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9年1月21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包朝阳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李君囡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

1月21日下午,上虞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上虞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9年1月21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包朝阳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李君囡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卢梁勇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夏明尧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

王忠良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龚开洋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卫国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胡  升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蒋  峰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命:

许明海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许彩娟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石建霞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关于接受胡文炜同志请求辞去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1月21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胡文炜同志辞去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9年1月21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郑德生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秋苗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金伟兔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夏明尧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农林局局长职务;

王忠良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龚开洋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胡升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东红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免去:

俞河林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许明海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颜吉潮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崔伟灿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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