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正值清明小长假,也是禁渔期的初期,为严厉打击禁渔期内曹娥江水域捕捞现象,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联合区公安分局民警对曹娥江章镇至城南湿地公园段水域进行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每年的4月1日至5月31日,是我区外荡水域的禁渔期,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时间延迟至9月30日。“一年一次的禁渔期,是为了保证渔业资源得到充分保护,在鱼类繁殖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可以保证鱼类的正常繁殖,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表现。”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下午,当执法船在曹娥江水域巡逻至梁湖段时,一艘装着马达的蓝色简易塑料船正在水面上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执法人员当即叫停其非法捕捞行为,当场收缴网具及捕捞工具,对当事人进行禁渔期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执法船继续巡逻,航行至蒿坝段水域时,又发现一艘体形相对较大的水泥船也在进行捕捞作业,执法人员也同样对船主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其捕捞工具。
据悉,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查获非法捕捞者2人,收缴网具10余张。自4月1日禁渔期开始以来,执法人员在曹娥江等水域共清理违规刺网30余张,地笼150余只,查获非法电鱼1起,违反禁渔规定2起,刑事立案2起。联合执法行动的开展大大提高群众对禁渔期制度的认识,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平衡。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严厉查处禁渔期捕捞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我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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