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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讯: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5万套(间)。2月18日,绍兴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出炉。
该实施意见明确,越城区(含滨海新区、镜湖新区)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5万套(间),柯桥区为2.37万套(间),上虞区为0.72万套(间),诸暨市为1.36万套(间),嵊州市为0.2万套(间),新昌县为0.2万套(间)。市区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诸暨市达到15%以上。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重点保障新引进人才、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产业园区企业职工等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标准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房源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户型占比不少于80%,可适量配置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家庭房。宿舍型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户型。除了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将配置停车位等必要的生活设施,有条件的实现拎包入住。租金方面,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执行。
我市将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政府闲置住房转变用途等多种方式,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各区、县(市)可结合人才租赁住房五年建设计划,在产业人才集聚区域或产城融合区改造或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可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在制造业等行业“长高长壮”培育库企业项目中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在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利用地铁、公交停保等上盖物业新(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市还将筹建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向公交、环卫、快递、物流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供应。
据悉,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文化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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