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能上路行驶。为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县(市)局开展了集中淘汰置换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集中淘汰置换活动76场次,已累计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车7.1万余辆。
越城区已有10个街道先后进行了36个场次(分场)的集中淘汰置换活动,参加人数约7.76万人。柯桥区安昌街道选址古镇景区为活动场地,前期向各村社区发放1万余张置换优惠券,让市民享受到政策红利。上虞区制定出台了淘汰置换优惠政策包,结合电池回收抵补、置换车型让利等形式,鼓励市民参与提前淘汰置换。诸暨市通过政策宣讲、实物讲解、现场置换等模式,引导市民主动参与集中淘汰置换活动。嵊州市在人口密集的主城区先行开展线下淘汰置换活动,形成示范效应,目前共组织线下集中置换10余场,还将推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消费券”。新昌县创新活动模式,率先联合三花集团工会开展集中淘汰置换活动,新昌县政府还推出100万元电动自行车专项消费券。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实现集中淘汰置换活动镇街全覆盖,并延伸至劳动密集型企业、快递外卖行业、高等院校等,“同时也会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制定特别公约,规范淘汰置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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