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向远在广西桂林市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一一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随后,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桂林市3个基层检察院远程签署未成年人异地观护协议。
这是嵊州市人民检察院首例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跨省协作考察帮教案。
2019年底至2020年9月,广西籍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等3人结伙通过某手机游戏平台,以假意低价出售游戏点券、钻石为由骗取嵊州籍被害人黄某等人40000余元。案发后,小明等人均认罪认罚,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本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社会调查、监护条件、可塑性等因素,最终以诈骗罪对小明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一年。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明等3人远在广西,赶赴嵊州接受讯问,存在交通不便和疫情防控风险。为此,承办检察官使用浙江检察App,分别对小明等人开展远程讯问。之后,承办检察官采用远程宣告的方式对小明等3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
然而,对远在1000多公里外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如何帮教,很快成为摆在未检检察官面前的难题。为此,承办检察官联系了3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检察院,并发送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委托函,希望通过异地帮教的方式,让小明等人能够就近接受帮教。当地3家检察院接受委托,同时商议委托由桂林市青少年服务中心进行监督帮教。桂林市青少年服务中心为3人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将通过思想汇报、心理学讲座、定期家访等多形式,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心理方面进行帮教,同时定期将帮教情况反馈给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文明上网 客观留言 严禁造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