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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地下车库产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飞鹰在线)咱们今天这一期内容呢,来聊一聊小区的地下车库的产权,为什么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几个法律上的理由。没错,这个也是很多小区都很有争议的一个话题。这个其实很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里的第11条就说了,物业费包含了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地下车库作为配套公共设施,照明保洁安保等成本已包含在物业费中。我们业主已经为车库的日常运转埋单了。没错,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拿出证据说它为车库单独配备了人员,单独花了钱,这些钱又是开发商出的,车库就应该属于业主共有。相应的收益也应该归业主,不然权利义务就不对等。说到这儿,再来说说税务清算是怎么最终决定地下车库权属的,在税务规定里怎么判定车库到底归谁,其实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税务文件,第一个是国税发2006号、187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就说了,如果建设单位把第四条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并且建造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就视为产权归全体业主。只要开发商做了税务处理,就相当于承认了车库的归属没错。还有一个文件是国税发2009号31号文,它的第33条明确了,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按公共配套设施处理。这在税务环节已经定了车库的权属。有些开发商在税务清算时把车库成本扣掉,又在合同里说车库归他,这个是不是有点儿两头占便宜了?是的,这种两头得利的行为其实是违反规定的,有一些开发商,他一方面在做税务清算时,把车库的建造成本作为公共配套扣掉了,这样可以少缴税;另一方面又在合同里强行说车库归他所有,业主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反击?其实有业主和业委会已经这样做,他们会向税务机关申请信息公开,然后去查开发商是不是真的把车库成本进行了抵扣,如果是,这个结果可以作为有利的证据在诉讼时使用。但这个申请过程并不顺利,很多时候会遇到障碍,但几乎没有开发商会把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排除在开发成本之外。所以在打官司时可以请求法院直接去税务机关调查取证。好的,我们再来看看规划和施工许可的缺失,到底会给地下车库的权属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在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里都有明确规定,一个建设工程,只有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通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才算是合法的建筑。对,如果说这个地下车库,它没有这两证,权利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没有这些证件,开发商无法主张车库归他所有,对呀,比如郑州有一个案例叫恒通新城小区案,法院说,地下车位因为没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没按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最后直接判定权属不能被法律确认,而且他说只有单独拿到规划和施工许可,才有可能办产权,如果没有,就归全体业主共有。原来是这样,地下车库到底交没交公共维修基金,跟他的权属有没有直接关系?如果车库属于开发商,那它就是一个专有部分。按照道理,它应该像其他商品房一样单独交公共维修基金,实际上,没有一个开发商会交这个钱,车库维修时都用业主们交的公共维修基金来修。所以这个事实跟开发商说的完全反着来,没错。还有一个误区就是,很多人说车库的归属要看有没有分摊到业主的公摊面积里,其实也不对,因为小区的绿化道路没有分摊到面积里,但还是归全体业主。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地下车库本身不会被算到公摊面积里。最后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业主想争取地下车库权属,为什么一定要以业委会的形式进行?因为现在所有胜诉的案例,全部都是业委会作为原告进行诉讼,没有说哪个个人业主可以打赢这个官司,因为个人业主会遇到两个很大的难题,你有没有资格代表大家?第二个是诉讼费可能高达几十万,个人根本负担不起。今天咱们把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来龙去脉理了一遍。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实际出钱,大部分车库都应归全体业主共用。
2025-11-07 23:45社会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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