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利皮革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执行人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已被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蒋某某及其妻子李某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尚未履行完毕前购置房产,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院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嵊州市公安局已对蒋某某及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本院再次敦促你申报财产,履行债务。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经罚款或拘留后仍不申报或虚假申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本院均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执犯罪
被执行人蒋某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在办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收到了这样一条敦促履行的短信。短信中提到的蒋某某又是什么“厉害”人物呢?蒋某某是浙江宝利皮革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所涉申请标的本金近二亿元,尚未执行到位本金五千余万元。
经执行干警摸排财产线索,查明宝利公司名下坐落于嵊州市三江街道某处的土地及十五处房产为可供执行的财产。
零容忍 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但蒋某某通过炮制长期租赁关系、多层转租、乱搭违建、拒不提供设备清单、以信访阻扰、恐吓骚扰执法人员等方式拖延、抗拒执行。同时以其自身年逾70周岁被处以司法拘留后无法实际收拘作为“免死金牌”,有恃无恐。
为切实解决影响执行破难工作推进的“骨头”案件,依法打击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嵊州市人民法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庭长和执行业务骨干组成的攻坚团队,全面梳理尚未执行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一案一策,进行销号管理。
浙江宝利皮革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就是攻坚清单上的“攻坚一号”案件。
法院将如何处置这个蒋某某呢?
嵊州法院攻坚团队经分析案情,认为被执行人蒋某某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现尚处于缓刑期间内,因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属于社区矫正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撤销缓刑。遂书面建议嵊州市司法局提请作出原判决的诸暨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蒋某某撤销缓刑。诸暨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撤销对蒋某某的缓刑适用,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近日,嵊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依法对蒋某某执行收监。
同日,蒋某某妻子李某某(同为案件被执行人)也因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还查明:蒋某某及李某某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不但购买了价值122万元的不动产,还隐匿了720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嵊州法院依法将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对二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铁腕执行,巧打七寸
妄想逃避执行
阻挠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们
等待你们的不止是限制高消费的寸步难行
还有漫漫的铁窗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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