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嵊州市人民法院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朱某余等8名被告被控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朱某余租用五金城办公室作为据点,纠集被告人许某杰、丁某琪、王某斌、丁某乔、刘某炳,以行业规矩等名义要求债务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在债务人无法及时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介绍债务人到被告人处签订虚高借条进一步虚增借款金额。
在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被告人朱某余等人使用言语或身体威胁恐吓、喷油漆滋事、拘禁等手段向债务人或其亲属施压逼债,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余为首,被告人许某杰、丁某琪、王某斌、丁某乔、刘某炳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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