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01 原市地税局稽查局原副局长俞美文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05年至2018年,俞美文在担任嵊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国商购物卡共计74000元,其中十八大以后收受国商购物卡37000元。俞美文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8年8月,俞美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2 仙岩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苗华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黄苗华在担任金庭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期间,在操办其父母新屋乔迁宴之际,违规收受5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5000元。2018年11月,市纪委给予黄苗华责令检查,扣发报酬的责任追究,其违规收受的礼金已予以收缴。
03 嵊州市茶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张惠东私设“小金库”及违规开支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18年9月,张惠东在担任嵊州市茶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期间,个人决定将单位存款存入某银行,并在单位账外以他人名义收取银行协储费共计37.93万元,其中16.99万元被其用于单位购买香烟、桃形李、住宿费等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目前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至原单位集体账户。2018年12月,张惠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高度警觉,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铲除滋生蔓延土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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