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撩来一妹子,却被妹子骗财骗心,汤某某一怒之下便去诬告,还拉了朋友圆谎。
日前,经温州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汤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陈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网络邂逅
以为是千里姻缘一线牵
2016年10月份的一天,秋高气爽,汤某某(22岁,安徽人)春心荡漾,拿起手机打开一知名交友APP准备撩一撩妹子。
就在此时,一个叫小新的妹子出现了。两人互加好友之后,汤某某顿觉是千里姻缘一线牵,频频对小新示好,小新也是积极回应,两人立马约了见面时间。
为了给小新留下完美的印象,汤某某特地认真打扮了一番。见面后,小新姣好的面容、温顺的个性深深地吸引了汤某某。汤某某便热情地带着小新吃饭、逛街、做保健,服务周到。
财物讨好
美女却一去不回
次日,小新让汤某某陪着她去找工作,汤某某欣然同意。两人来到一家美甲店,小新想在这里做学徒,但是需要交学费,便央求着汤某某帮她交600元。汤某某心里不太乐意,但又不想在小新面前失了颜面,便给了小新600元。
交完钱后,两个人来到汤某某开的宾馆房间,在房间里聊了会天,小新说自己要去拿新买的鞋子,汤某某亲了一下小新,嘱咐她早点回来。没过多久,小新给汤某某发短信,说买鞋差一百,汤某某毫不犹豫地给小新转了一百元。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汤某某左等右等等不到小新,便发短信问小新什么时候回来,没想到没聊几句,小新就把汤某某拉黑了。
因爱生恨
报假案又拉朋友帮圆谎
汤某某思前想后便知道自己被骗了,一怒之下找到自己的好友陈某某(28岁,安徽人),表示要去派出所报案。陈某某说:“这报什么案,那些钱也是你自己给的,算不上骗。”汤某某生气道,“那我就说这女的偷了我的钱。”陈某某吃惊道:“这可是犯法的啊”,忙劝汤某某冷静冷静。
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汤某某哪管这么多,立马跑到派出所报案,称小新在旅馆房间里趁自己上厕所偷了自己放在钱包里的13000元。
民警调取旅馆房间走廊上的监控,确实看到一名女子在汤某某所登记的房间里进进出出。在抓捕小新前,民警再次向汤某某核实案件事实,并告诉他报假案、诬告他人的严重后果。
此时的汤某某已经冷静下来,也发现这么做是不对的,但为了报复小新,他坚持自己的说法。为了加强说服力,汤某某还说被偷的钱是朋友陈某某刚还给自己的。当民警找到陈某某求证时,出于朋友义气,陈某某也咬牙帮他把谎话圆到底。
就这样,无中生有成了板上定钉。民警迅速抓获了小新。小新到案后,民警要求她交代盗窃汤某某现金的事实,小新一脸不可思议,接着开始向民警讲述自己和汤某某的“爱恨纠葛”。民警又找到汤某某和陈某某,经过法律政策教育,二人才说出真相,公安机关以二人涉嫌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水落石出
美女原来已婚已育
事后查证,小新有丈夫也有孩子,和汤某某交朋友不过是一时兴起。知道此事的汤某某后悔不已,不仅自己坐了牢,还坑了朋友。作为朋友的陈某某,悔恨自己当时没有劝阻汤某某反倒还助纣为虐。
日前,该案在乐清市法院开庭,考虑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被告人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较轻,法院采信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汤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陈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检察官说法
明知他人没有实施犯罪,基于气愤、纠纷或其他原因,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造成被举报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就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被骗固然可恨,但维权手段必须合法,“以毒攻毒”最后受伤的肯定是自己。当然了,骗人的也要注意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只有靠合法渠道取得的钱,不骗不抢不坑人,才能花的安心用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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