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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绍兴头条 ☉ 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涨了,11月底前发放到位

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涨了,11月底前发放到位

2018-10-28 21:11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661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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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26日,记者从诸暨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又涨了,由每人每月160元调整为180元,惠及15.48万名城乡居民,补发的钱将于11月底前发放到位。另外,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最低档每人每年100元的标..
 10月26日,记者从诸暨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又涨了,由每人每月160元调整为180元,惠及15.48万名城乡居民,补发的钱将于11月底前发放到位。另外,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最低档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我市诸暨于2010年1月1日起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迈入“全民社保”时代,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渐成现实,当年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60元。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真正把有限的财力尽可能多地惠及民生,我市不断调整基础养老金,这次已是第6次调整。调整后,养老金水平比浙江省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55元高了25元。  
  诸暨市户籍,年龄16周岁到60周岁,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括在校学生),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自主选择,多缴多得。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给予补贴,缴费越高,财政补贴越高。  
  持有《诸暨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或《诸暨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正常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最低档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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