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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曝光/辟谣 ☉ 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12-20 11:35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271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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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大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大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低价购房,为自己及近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邱大明身为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全无,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邱大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一届吉林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邱大明简历

邱大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入党,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1980.09--1984.07 吉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4.07--1987.10 吉林工学院人事处科员

1987.10--1989.07 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科员

1989.07--1992.05 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1992.05--1992.06 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1992.06--1994.06 吉林省审计局内审指导处副处长(其间:1992.06--1993.06下派前郭县财政局工作)

1994.06--1997.12 吉林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3.08--1996.06在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1996.06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12--2001.08 吉林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

2001.08--2006.12 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2.05--2004.05下派任前郭县委副书记)

2006.12--2011.03 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03--2012.05 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05--2014.08 吉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4.08--2016.05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

2016.05--2018.02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8.02--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简历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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