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法院店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高达330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
2019-10-24 10:0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99次 我要评论
导读:日前,诸暨法院店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诉求额高达330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此案涉及的企业分别位于店口、北京与武汉,相距甚远,矛盾复杂,最终,该案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得以解决。 公司违约,损失达3300余万元 2018年初,浙江盾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冷链)接到了一笔大订单。位于北京的..
日前,诸暨法院店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诉求额高达330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此案涉及的企业分别位于店口、北京与武汉,相距甚远,矛盾复杂,最终,该案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得以解决。
公司违约,损失达3300余万元
2018年初,浙江盾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冷链)接到了一笔大订单。位于北京的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国际)总承包了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项目,而其中的制冷系统安装项目,由华商国际分包给了盾安冷链。
因项目较大,盾安冷链公司花巨资进行了前期投入,并把制冷系统直接运到项目所在地,正当盾安冷链公司即将安装制冷系统时,却无故被华中冷链港公司拒绝入场,并单方面表示终止合作,没有任何协商余地。
前期的巨额投入,加上对方单方面解除合作,这对盾安冷链公司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在沟通完全无效的处境下,盾安冷链公司只能一纸诉状,将对方两家企业诉至诸暨法院。起诉要求华商国际和华中冷链港两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及损失3300余万元。在起诉的同一时间,盾安冷链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
情况特殊,不能墨守成规解决
涉案金额大,两家被告企业又分别在北京和武汉,三方具体的矛盾状况不清楚,最为关键的是,原告提交的案件材料中没有双方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这起案件中的棘手环节非常多。
收案后,店口法庭的庭长张姚望一直在思考,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好此案。“没有合同、协议等约定,被告企业又远隔万里,事情想必并不简单。”张姚望考虑到3300余万元的数额较大,还是按照原告申请,做出财产保全。
当天,张姚望便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华商国际公司和华中冷链港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操作。之后,这两家公司又因为冻结金额提出了意见,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等方式对三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最后,两家公司同意各冻结银行存款1600余万元。
完成保全措施后,按理来说要送达相应的诉讼材料文书,并约当事人见面。正如法官预料,问题又出现了。
华商国际公司和华中冷链港公司分别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本案移送至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承办法官及时进行了审查,并在三日内作出裁定,驳回了他们提出的管辖权异议,通过移动微法院送达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
线上调解,微法院又起重要作用
至此,案件才真的算进入“理”的阶段。可一波三折,华商国际和华中冷链的代理人又提出了异议,3300余万元的诉求太高了,不愿意支付。
好在承办法官对店口法庭辖区内的上市企业非常了解,“冷链加工这行业有特殊性,设备制造之后不能二次发挥作用。所以,盾安冷链的损失虽没有合同明确约定,但确是客观事实中存在的。”
接下来的重点,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三方当事人约在一起协商解决。这个时候,多亏了移动微法院的便捷和高效性。
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进行联系,一方面催促三方及时提交所有证据材料以便于一次性开庭成功,并多次沟通开庭时间;另一方面了解三方的真实调解意向,协调具体方案。同时,三方高层、代理人之间也自行进行协商。
最终,三方在两个月之内达成了赔偿方案,并支付款项,盾安冷链公司撤回起诉,店口法庭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撤诉裁定书。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各方在移动微法院上沟通,不限时间地点,非常方便。据了解,去年10月,移动微法院启用,至今已经审判立案9487件次,执行立案1869件次,网上开庭5件次,网上调解88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