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撤销监护权案件获法院判决,该案也是我区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权案件。
该案源于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今年10月,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明(化名)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王明有期徒刑11年。由于该案被告人侵害的对象是其未成年女儿,区检察院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撤销被告人监护人资格的诉讼权利,并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随后,被害人母亲向柯桥法院提起要求撤销王明监护人资格的民事诉讼,同时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明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在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也有违法律相关规定,为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决定支持起诉。日前,柯桥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判决撤销王明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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