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阳光人寿绍兴中支再一次受理了客户张先生的理赔,至此,张先生及家人共计获赔13万余元。
据了解,张先生于2013年10月1日在阳光人寿通过业务员给自己购买了《阳光人寿金世福终身寿险(万能型)》,保额12万;《阳光人寿附加万能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额10万元;《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保额4000元;《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保额5500元。
2018年9月,张先生被确诊为胰腺癌,获赔10万元重疾保险金,5500元医疗保险金,接着,在2019年9月和2020年10月,分别因胰腺癌住院获赔5500元医疗保险金。2021年1月21日,张先生病情恶化身故。1月26日,张先生的妻子陈女士通过“我家阳光”APP,提交了身故理赔申请。阳光人寿绍兴中支理赔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于当日向陈女士支付身故保险金2万元。4次理赔均通过同一份保单,张先生及家人共计获赔136500元。
张先生突然患病,家里的顶梁柱顿时倒下,少了主要收入来源,还要支付大量医药费,家庭经济状况陷入窘境。张先生购买的“万能险”,一份保单多种保障,在困难的时刻多次提供保障,缓解张先生一家的经济压力。阳光人寿险种的多样性和服务的专业性也获得了张先生一家的好评。
把更多的保障送到客户手中是每个阳光人寿绍兴中支从业者的心愿。阳光人寿绍兴中支将继续做好服务,让更多的客户因为优质服务选择阳光,信任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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