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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事都弄清楚了,我也能睡个安心觉了。”日前,诸暨牌头的老陈看到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后,紧紧握住了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骊检察官的手。
老陈今年53岁,是诸暨市牌头镇某村村民。2015年,他翻修房屋后想要修整屋前的道地,却被邻居小王阻止。小王告诉他,这屋前130多平方米的土地属于王家的宅基地。
“老王2002年就去世了,只留下一间20多平方米的老宅,怎么我家房屋前的土地成了他家的?”邻里双方因为这事而闹僵。老陈认为是原国土部门对自家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有误,便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老陈的诉讼请求。老陈不服,开始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
2019年,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承办此案的骊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后发现,该案调查难度极大。
“老陈的房屋实际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2001年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间跨度长,相关视频照片及书证调取困难,该案关键证人少,且年龄偏大,记忆模糊,难以准确描述地块当年真正的情况。”骊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案很多书证遗失、影像资料缺乏,常规调查手段难以突破,所以他们先决定通过数字化手段来调查取证。
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骊检察官联合该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赶赴牌头镇进行实地勘察测量,由无人机进行高清测绘,并拍摄视频取证。接着又赶赴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调取2000年牌头航拍资料,调取原诸暨市档案局数字化档案的数据。之后,又修复调取所得的模糊影像资料及关键书证,对该村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2000年同一位置进行电子图像数据对比,最终确认当初给老陈的土地确权登记存在错误。
查明原委后,诸暨市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重审该案,法院采纳了该建议。再审阶段,了解到老陈心里有怨气,检察部门开展了行政争议化解。相关部门主动担当,自行纠错,当事双方自愿调解并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老陈向法院申请撤案。
“这是我院办理的首例数字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创新使用了一些之前并未尝试过的数字化手段,如影像电子资料证据对比还原、无人机勘查等,为我们之后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诸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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